中粮包装:正分别与新卖方、公司第二及第三大主要股东商谈有关股东出售事项
中粮包装11月24日晚间在港交所公告,公司的公众持股量仍维持于2022年1月26日之水平于约21.72%,低于上市规则第8.08条规定的最低规定百分比25%。此外,就公司所知、所悉及所信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正分别与新卖方、公司第二及第三大主要股东商谈有关股东出售事项。目标附属公司的估值已于2022年7月完成。公司目前正与新卖方将讨论新建议收购的条款。各方已开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备案工作。备案工作仍在审批之中,并预计于2022年12月底完成。按最近的预期备案完成时间,预计新建议收购的协议将于2022年12月下旬定稿。而新卖方及将参与股东出售的主要股东亦会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协商及落实股东出售的条款。
于新恢复计划完成后,新卖方将不再持有目标附属公司之任何股权并因此不再为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新卖方从公司主要股东购入的公司股份将会计入公众持股量,从而令公司之公众持股量将恢复至达到或高于最低规定百分比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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